| 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对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 | ||||
| www.fredz.gov.cn 日期:2008-9-4 16:37:00 新闻来源:本站 作者: 新闻阅读次数: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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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将部分纺织品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%提高到1 3%;将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%。 二、取消红松子仁、部分农药产品、部分有机胂产品、紫杉醇及其制品、松香、白银、零号锌、部分涂料产品、部分电池产品、碳素阳极的出口退税。 三、执行时间 1.以上商品出口退税率调整自 2.对涉及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,凡企业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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